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食品經營監管的新政策,對現場制售食品和熟食加工的監管職責進行了明確劃分,進一步規范了相關領域的經營秩序。
根據新規,從事現場制售食品的經營者,如現烤面包、現場制作飲品、煎餅攤等,必須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這意味著過去部分模糊地帶被正式納入監管體系,有助于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經營者需滿足場地衛生、原料采購、從業人員健康等多項標準,才能獲得許可并開展經營活動。
與此熟食加工環節的監管職責從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整至工商部門(現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這一調整旨在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強化對熟食生產、儲存和銷售全鏈條的監督。工商部門將重點檢查加工環境、添加劑使用、產品標簽等內容,并對違規行為實施處罰,以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政策實施后,消費者在購買現場制售食品或熟食時,可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公示相關許可證,確保產品來源合法、質量可靠。專家指出,此舉不僅提升了行業門檻,還有助于推動食品產業標準化發展,最終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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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21 18: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