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本問題,特別是在基層縣鄉地區,食品銷售網絡分散、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任務艱巨。縣鄉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基層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權,在規范食品銷售行為、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橋梁和監督作用。
一、 立足法治,夯實監管制度基礎
縣鄉人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通過行使立法權(在設區的市以下,縣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可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或作出決定)或提出意見建議,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基層特點的食品銷售監管細則。例如,督促政府明確小作坊、小攤販、農村集市、校園周邊食品店的準入標準、經營規范和日常巡查制度,將法律的原則性規定轉化為可操作、易執行的基層管理要求,從源頭上為食品銷售監管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二、 強化監督,推動監管責任落實
監督權是縣鄉人大的核心職權之一。通過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縣鄉人大能夠深入農貿市場、超市、食雜店等銷售一線,實地檢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質期管理、儲存條件以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人大通過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提出質詢或詢問、發出審議意見等形式,督促市場監管、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糾正執法不嚴、監管缺位等現象,形成監管合力,確保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管責任層層壓實。
三、 暢通渠道,匯聚民智回應民憂
縣鄉人大代表來自各行各業、扎根于群眾,能夠敏銳感知基層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通過代表聯絡站、接待選民、走訪調研等渠道,人大可以有效收集群眾關于食品銷售中摻雜使假、過期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的反映和建議。將這些民意訴求經過整理、分析后,以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形式提交給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并跟蹤辦理落實情況,推動解決群眾關心的具體食品安全隱患,使監管工作更加貼近民生、回應社會關切。
四、 宣傳引導,共建社會共治格局
縣鄉人大不僅是監督者,也是法治宣傳和教育的重要力量。通過組織代表參與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利用鄉村廣播、宣傳欄、微信群等載體,向食品銷售者和廣大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引導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提升消費者尤其是農村地區消費者的辨識能力和維權意識。這有助于培育健康的食品銷售市場環境,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食品銷售是食品安全鏈條的關鍵一環,其監管成效直接關系到基層群眾的健康與獲得感。縣鄉人大通過依法履職,在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反映民意、宣傳教育等方面持續發力,是筑牢基層食品安全防線的重要支撐。仍需進一步激活縣鄉人大的監督效能,創新監督方式,推動食品銷售監管邁向更精準、更高效的新階段,切實守護好基層千家萬戶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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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21 19:00:00